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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决定对195家企业 采取加严监管措施

文章来源: | 发表时间:2016/11/7 | 点击率:

    从质检总局获悉,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,已有195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,达到《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列入《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》的条件,其中进口商74家、境外生产企业54家、境外出口商67家。

    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,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,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195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,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,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。

    据介绍,被列入《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》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,提高进口食品质量,待满足《细则》规定的“解除风险预警条件”后,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。

    有关情况的详细信息,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。

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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